厦门:全方位助力会展业高端化国际化发展

日期:2017-04-07 / 人气: / 来源:

    “大力鼓励‘生根型’展会的培育和发展,按照‘以奖代补、补扶结合’的原则,对在厦门市举办的、符合奖励条件的各类经贸类专业展览会实行招商奖励、国际(境外)奖励、场租补助和增量奖励。”4月5日,厦门市会议展览事务局、厦门市财政局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会议展览业发展的扶持意见》通知,进一步促进厦门市会展业发展。 

  会展业是现代服务业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城市发展具有巨大的综合带动效应和品牌营销效应,是衡量城市国际化程度和经济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之一。厦门是中国会展名城和著名会议目的地城市。厦门是中国最早布局、发展会展业的城市之一。厦门市委市政府重视会展业发展的历史由来已久。近年来厦门市委市政府明确提出要将厦门打造成为“中国会展典范城市”和“国际会展名城”。 

  《扶持意见》加快会展产业转型创新和升级发展

  据悉,2012-2016年,厦门市共举办各类展览活动967场,比前五年增幅达84.54%,总面积达877.87万平方米,比前五年增幅达105.25%,商业会议活动24301场,增幅达183.96%,会展业已经成为厦门建设现代市场体系和开放型经济体系的重要平台。 

  2012-2016年,厦门市会展业发展虽取得了巨大成就,但仍存在紧跟国家和城市发展战略研究、调查、创新能力不够;秘书处人员的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经济实力不强,无法有针对性地邀请高端专家开展专业培训和课题研究工作;深入企业进行调研、发现和解决会展业发展中的问题的能力还不够;引进国际知名企业落户厦门、创建会展文创园的目标未能实现等问题。 

  为加快会展产业转型创新和升级发展,提升厦门市会展业国际化、高端化、品牌化水平,努力将廈门打造成为国际会展名城和中国会展典范城市,并以会展产业助推厦门市产业升级和城市转型,带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为更好的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促进会议展览业发展的扶持意见》,厦门市会议展览事务局、厦门市财政局结合厦门市会展业实际情况提出以下扶持意见: 

  一、鼓励自办展发展。大力鼓励“生根型”展会的培育和发展,按照“以奖代补、补扶结合”的原则,对在厦门市举办的、符合奖励条件的各类经贸类专业展览会实行招商奖励、国际(境外)奖励、场租补助和增量奖励。 

  二、支持展览引进。对招批引进在厦门市举办的各类经贸专业展览会,举办天数在3天及以上,按照招揽展展览规模和招批展展览面积标准进行奖励及补助。招批展展览规模达1万平方米且不少于500个标准展位的,给予10万元奖励;在此基础上,展览设计区规模每增加5000平方米且增加不少于250个标准展位的奖励金额相应增加5万元,每个展览项目的规模奖励总额不超过200万元。招批展展览面积达3万平方米以上且展览规模达1500个标准展位以上的,给予实际展览场地租金50%的补助,每个展览项目的场租补助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 

  三、支持会议举办。对在厦门市举办的会期达1天、住宿2夜及以上的境内外会议或特大型会议,按照会议性质、外来参会人员住宿饭店间夜数或外来参会人员数给子奖励。住宿饭店等级标准参照饭店星级及会议型饭店等级进行认定,住宿饭店间夜数以四星或4A级为基准,五星或5A级、三星或3A级饭店的问夜数分别按1. 2和0. 8的系数折算。会议型饭店的评定由厦门市会展协会牵头,成立由厦门市旅游局、市会展局、市会展协会、市旅游协会等组成的厦门市会议型饭店评估认定委员会,参照《关于厦门市会议型饭店评选认定工作实施方案》进行评定。 

  四、鼓励招揽机构做大做强。为鼓励厦门市会议承办机构积极招揽更多高质量的会议项目在厦门市举办,积板开拓境内外市场,对全年招批引进8个及以上会议项目的承办机构给子全年奖励总额20%的超额奖励。 

  五、支持重大会展项目申办和举办。对符合基本奖励条件,且在国内外有一定影响力、具有行业引领作用的重大会展项目(含展览和会议)的申办和举办进行特殊奖励。在此方面成立厦门市重大会展项目评估小组,对招揽引进在厦门市举办的各类规模较大、社会经济效益较好、产业融合带动性较强的重大会展项目,进行评估小组审议,对招揽引进和竟标申办前期费用进行适当补助,补助标准不超过申办会展项日前期费用的60%,每个会展项日申办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对符合厦门市产业经济发展方向、具有较强产业推动作用和可培育发展潜力的大型或专业展览项目给予特殊奖励,同时视情调动全市各类资源给子支持。 

  六、支持知名会展机构引进。对厦门市会议顾问单位或注册资本达500万元以上的境内外大型会展企业,在厦门设立从事会展业务、注册资金达150万元的独立法人企业(指从事会议、展览、活动的策划组织、布展设计和搭建、会务承办和服务等业务的各类展览、会议、会务、公关、传播、顾问等企业)年会展营业额达到200万元的,从下一年度起,可获得购房或租房补助。符合补助条件企业,其购买的自用办公用房,按购房房价的5%(每平方米最高不超过8oo元)给予资金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分3年平均支付;租賃的自用办公用房,達续3年每年按经核定的房屋租金的20%给予补助,累计最高不超过80万元。若实际租賃价格低于经核定的房屋租金水平,则按实际租价为基准计算租房补助。 

  七、支持会展业重要活动开展。对经市政府批准、在我市举办的会展营销推广平台建设、专业买家对接洽谈,以及招揽引进的知名国内会展行业活动、国际会展组织活动给予经费补助。 

  八、支持会展业宣传推广。对为提升厦门市会展业整体形象和影响力而对外进行的宣传推介、信息化建设、宣传品设计制作及其它宣传推介活动给予经费补助。 

  九、支持会展业基础性、保障性工作的开展。对厦门市会展机构加入权威国际会议或展览行业组织的,自申请年度起连续三年给予当年度会员费50%的补助。对取得国际展览业协会( uFI)认证的展览项日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加入国际展览业协会(UFI)和国际会议协会( ICCA)的机构一次性奖励10万元。 

  此外,《关于进一步促进会议展览业发展的扶持意见》要求已获得其他市级财政资金支持的会展项日,不重复享受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的奖励及补助,并表示本意见由厦门市会展局会同市財政局负责解释,各项奖励和补助资金申报实施细则由市財政局和市会展局另行制定,强调本意见有效期为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 

  把握“金砖”机遇 实现会展业高端化国际化发展

  2017年,金砖国家领导人第九次会晤将在厦门举行。这场“含金量”极高的国际会议花落厦门,也必将对厦门会展业发展带来一定影响,厦门将把握“金砖”机遇,为全球投资界与金砖国家深化合作开创新机遇得同时,努力实现现会展业高端化国际化发展。 

  近年来,厦门会展业发展速度比往年更快。厦门市会展业“十三五”规划指出,厦门市将力争至2020年底,展览总面积达300万平方米,年外来参加会议人数超过130万,实现会展业总体效益超700亿元、会展旅游总体效益超1700亿元;推动厦门成为“中国会展典范城市”和“国际会展名城”,形成大会展、大旅游、大商贸、大物流融合发展格局,助推厦门成为区域性的产品展示交易中心、结算中心、定价中心、设计研发中心、产品质量标准和产业标准策源地。 

  随着国内经济进入新常态,要在日趋白热化的、激烈的国内国际竞争中占据一席之地,必须走出一条有厦门特色的会展业发展之路,必须尽快突破发展瓶颈,实现提档升级,实现会展业高端化国际化。 

  “会展产业国际化,首先平台国际化至关重要,这是厦门市积极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的重要方面和重要环节;其次,要嫁接国际会展资源;再次,专业服务要与国际接轨;最后,要积极推动会展项目和会展机构在厦落户,包括引进国际性大型展会及其机构和本地自主品牌会展项目的进一步国际化。会展产业要高端化,首先,嫁接全球性或全国性的行业资源,其次,要汇聚主体产业的高端要素;再次,执行机构即策展公司或专业会议公司定位要够高;第四,相关会展专业人才队伍要注重知识储备,提升策划创意水平,要注重新理念的传播和引导;最后,不断创新办展办会新模式、新思路、新思维。”厦门市会展局局长王琼文在近期的一次活动表达了上述观点。

作者: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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